商标新闻 商标法规 商标知识 商标转让 著名商标 商标案例
商标查询 商标论文 商标统计 商标书式 商标公告 商标分类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争议 海关备案 裁定公告 国家免检
 
首 页 商标异议 异议答辩 驳回复审 驰名商标 中华老字号 著名商标 国家免检

益强生Richance商标异议裁定书

 

来源:中国商标局 更新时间:2006-9-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北京市强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强生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对北京市强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839期《商标公告》第2014648号“益强生Richanc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异议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的医疗保健产品的制造商,在中国第1类、3类、9类、16类等多个类别商品上拥有“强生”商标专用权。同时,“强生”为异议人公司商号。被异议商标由“RICHANCE”和“益强生”组成,其主体部分“益强生”的后两个字与异议人商标完全相同。“益”作为修饰词,用于“强生”之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并将产生不良影响。异议人商标在中国经过大量宣传使用,已经成为驰名商标,被异议人恶意抄袭异议人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十三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被异议人的答辩理由: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强生”商标没有关系,且使用商品不同,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更不存在误导公众和造成任何影响。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我局认为:异议人在先注册第1216132号、第1112078号、第601208号、第1111584号“强生”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化妆品;牙膏;婴幼儿用皂”等,第1136071号、第1136063号“强生”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类“工业用化学品;科学用化学制剂(非医用)”,第1114560号、第1114561号、第1237093号“强生”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隐形眼镜;(已录制好的)计算机程序”,第1111362号、第1111363号、第1236443号“强生”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一次性纸尿布;印刷出版物”等。被异议商标“益强生Richance”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自然花;饲料”等。异议双方商标整体文字构成、呼叫及含义区别显著,其使用商品在商品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方面亦有一定区别,不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消费者应不会产生混淆和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抄袭其驰名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因无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2014648号“益强生Richance”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六年九月四日  
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 金棚及M图形商标异议裁定书
下一篇: 九枚玍JIUMEIGA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
商标查询  
用户:
密码:
 
  相关链接>>
·奋起商标异议裁定书
·JULIETTE商标异议
·先科商标异议裁定书
·DAWNMIST商标异议
·DELL商标异议裁定书
·孔家宴商标异议裁定书
·KAP商标异议裁定书
·磐英商标异议裁定书
·阿旺AWANG及图商标异
·建华JIANHUA及图商
·TOPSON商标异议裁定
·COOLDOG及图商标异
·TOPson商标异议裁定
·CARON商标异议裁定书
·泉城娇子及图商标异议裁定
·斯乃纳及图形商标异议裁定
·新一派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
·HKF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
·CASIC中国航天科工集
·金兔JINTU及图商标异
·JPS商标异议裁定书
·图形商标异议裁定书
·利康Likon商标异议裁
·JINXINMEI商标异

 

电话:010-52638655,52638699 传真:010-58851333 Mail:chntmark#gmail.com(注意将#换成@)
版权所有 中国商标案件网 2003-2008 CHNTM.CN All Rights Reserved.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