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五号飞行成功,国内6家企业作为中国航天基金会的合作伙伴或者赞助商“火”了一把,可是有些没有赞助中国航天的企业也打起了歪主意。市场上,个别企业未经授权在发布广告时使用航天标志,或声称自己的产品是航天员专用产品。中国航天基金会近日发表声明强调,未经授权的企业一律不得使用航天标志。
中国航天基金会联络部季先生告诉记者,中国航天基金会的航天标志是不久前专门设计并开始使用的。今年初,中国航天基金会就已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商标注册。
据悉,截至目前,中国航天基金会许可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载人航天工程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员专用佩带手表”;许可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载人航天工程赞助商”、“中国航天员专用饮用水”;许可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载人航天工程赞助商”、“中国航天员专用乳制品”;许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使用“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合作伙伴”、“中国航天员保险商”;许可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企业”、“中国航天员标志特许产品”。除此之外,其他一切使用航天标志的广告都是违规发布的。
季先生告诉记者,中国航天基金会这次在媒体上公开发表声明的同时,已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那些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航天标志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中国航天基金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