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武汉南湖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将公共绿地圈成院子,连同商品房一起强行搭售给业主。业主六旬太婆刘继萍四处奔走,将其告上法庭。最近,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刘太婆院地购置款2.9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去年10月16日,刘继萍花48万余元在南湖中央花园购置商品房一套,其中包括开发商强行搭售的58.84平方米的门前庭院(价值2.9万余元)。入住后不久,刘发现院子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标明的面积有差距,遂找该开发商论理,开发商不但不接受,反而反唇相讥,双方不欢而散。
开发商搭售院地是否合法?为找到答案,刘太婆与老伴到市、区有关房产部门四处求证。在掌握了确凿的法律依据后,今年5月26日,刘太婆将南湖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双倍返还院地款。
6月18日,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将院地使用权连同住宅一同卖给原告,虽不违反规划设计,但因未能办理土地使用证,而造成原告的权利不完整,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