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发10周年和《商标法》颁布20周年,市工商局12日公布的数据表明,工商不愧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卫士。
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以来,长沙市各级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药品购销回扣、“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7950起,涉案金额2.3亿元;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1.65万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755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30万元,12315已成为消费者首选的维权号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现在全市已有52家企业的68件商标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梦洁”、“白沙”两个品牌被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查处违法商标案件1120起,维护了意大利华伦天奴、法国鳄鱼、德国奔驰、远大空调、青岛啤酒、长沙正圆、广州宝洁等数百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促进了公平竞争,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净化了市场发展环境。今年,市消委被中消协评为2003年落实《消法》首项职能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