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乐都县工商局获悉:这个局近日对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无照经营的商家给予了行政处罚。
今年10月1日,李某某在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在乐都县城某宾馆挂出“小肥羊火锅城”条幅,条幅广告中写有“全国连锁乐都店”字样,至工商部门立案调查时仍在营业。
据了解,“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在青海总代理为青海顺天府餐饮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范围内具有使用“小肥羊”名称、商标、专有配方的经营、使用及管理权,其商标及名称已登记注册,受法律保护。
乐都县城“小肥羊火锅城”未经青海小肥羊总代理授权擅自使用“小肥羊”名称及商标,严重损害了“小肥羊”在青海省的声誉,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给青海顺天府餐饮有限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工商部门核实后决定给予李某某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