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新闻 商标法规 商标知识 商标转让 著名商标 商标案例
商标查询 商标论文 商标统计 商标书式 商标公告 商标分类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争议 海关备案 裁定公告 国家免检
 
首 页 商标异议 异议答辩 驳回复审 驰名商标 中华老字号 著名商标 国家免检

王守义集团打赢品牌“捍卫战” “十三香”商标获准注册

 
作者:商标异议网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2-1  

烹调常用的“十三香”到底是一种调味品的通称,还是可以注册的商标?就此问题山东一调味品厂和河南省王守义十三香集团争执不下,今年商评委更是因批准“十三香”商标注册而惹祸上身,被山东调味品厂告上法庭。(本网2003年9月15日曾做报道)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行政案件做出判决,维持商评委的裁定,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十三香”商标予以注册。

河南省驻马店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申请注册“十三香”商标,注册后若未经其允许他人不得使用该商标,否则将构成侵权,商评委同意其注册。此举无疑置其他生产十三香调味品的厂家于“绝境”,马上遭到众多厂家强烈反对。他们坚持认为

“十三香”是一种调味品的通称,不可以用来做商标注册。山东省定陶县永兴调味品厂为此将商评委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守义集团公司长期生产、宣传、使用“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已在消费者中较高的知名度,“王守义”与“十三香”具有紧密的联系,“十三香”是王守义集团调味品商品的名称,“十三香”已具备商标的显著性。

原告认为“十三香”属于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主张亦缺乏证据支持。据此,法院做出了上述维持商评委裁定的判决,分别委托山东及河南当地的法院对原告山东省定陶县永兴调味品厂和第三人河南省驻马店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宣判。

此案的审结意味着,今后除王守义集团之外其他调味品厂不能再用“十三香”作为自己产品的名称,否则就是侵权。

欢迎转载,转载请标明出处,网站名称:中国商标异议网,网址:http://www.chitm.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 打响自己的鞋业品牌
下一篇: 一公司要把“美国”当商标 北京法院驳回其要求
商标查询  
用户:
密码:
 
  相关链接>>
·品牌意识加强 新疆维吾尔
·“女书”商标之争的背后:
·茅台英文商标令人难识国酒
·我市第一“商标大亨” 个
·汽车商标类小商品侵权泛滥
·“龟蛇”已名花有主 鄂一
·取“克格勃”谐音 注“客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启动
·福建省商标协会地理标志保
·一年拿下四个“中国驰名商
·上海工商查获一起商标侵权
·北京电台多个商标注册成功
·70万买回自己的商标使用
·“客居香”民俗旅游集体商
·注册周期过长维权复杂 商
·铜山跻身“中国商标发展百
·“西瓜太郎”成为中国驰名
·格桑:申请专利受挫改去注
·福建石狮服装打造驰名商标
·老外常逛市场商标侵权最严
·“惠尔康”昨被确认为驰名
·漯河一市民欲借明星生财注
·与韩国明星名字近似 “金
·爱浪获音响业首个驰名商标

 

电话:010-52638655,52638699 传真:010-58851333 Mail:chntmark#gmail.com(注意将#换成@)
版权所有 中国商标案件网 2003-2008 CHNTM.CN All Rights Reserved.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