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一中院的两个法庭得到了一胜一败俩判决。国家商标委在与奔驰汽车生产厂商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的诉讼中获胜,却在与日本资生堂株式会社的诉讼中败阵。
据了解,克莱斯勒公司2000年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汽车散热器罩(俗称前脸)商标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随后的复审申请,也被商标委以申请的商标难以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不具有商标的显著性为由驳回。一中院审理认为,商标委采取的评审程序并无不妥。法院依法作出维持商评委复审决定的判决。
日本资生堂株式会社则打赢了其生产的高档系列化妆品“盼丽风姿”商标注册的行政诉讼。一中院一审判令商标委撤销其作出的“盼丽风姿”商标驳回裁定。
2000年,资生堂将其中文商标名为“盼丽风姿”(法文“BENEFIQUE”音译)的化妆品推向中国市场,并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BENEFIQUE”。但被商标局驳回。其复审申请也被商标委驳回。商标委方面认为在实践中对外文商标可以按照组成该商标的外文文字的含义来认定,比如“CROCODILE”代表“鳄鱼”品牌;看到“PLAYBOY”就知道是“花花公子”。法院审理认为,中国的一般消费者不会将“BENEFIQUE”认读为“吉祥的”,商标委的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