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泰国香米在中国最大的市场,深圳受到泰国领事馆的高度关注并不奇怪,可短短几天之内,泰国领事馆连续向深圳记者发出声明和解释就很不寻常了:一个“红玛丽”标志,使泰国领事馆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泰国香米标志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11月26日,泰国总领事倪密在广州约见记者并发出声明,对报纸登出的深圳某企业称“红玛丽标志”受到泰国商务部认可的说法作出紧急澄清,强调所有正宗的泰国香米都只有一个绿色圆形的标志———“THAIHOMMALIRICE”。晶报11月27日对此有专门报道。
此后,深圳市场上原“泰国商业部红玛丽标志”的广告销声匿迹,但与此同时,一种新的广告提法———“泰国商业部‘HOMMALI’(译音‘红玛丽’)”又出现在广告上。
泰国领事馆“译音”与泰国政府无关
红色的“红玛丽”标志未经授权,那么,中文的“红玛丽”是泰国标志的“译音”吗?记者就此向泰国总领事馆发出传真,在回电中,有关人士称“译音”行为到底正确与否,需要泰国政府对此进行判断,可以肯定的是,把“红玛丽”当作译音只是企业自己的行为,与泰国政府无关,无论其正确与否,如果和“THAIHOMMALIRICE”这个泰国标志连用,企业应当说明是自行翻译的结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混淆。
粮食集团“红玛丽”已经扰乱市场
11月28日,晶报报道刊发的第二天,市粮食集团负责人专门约见晶报记者,表示已有很多消费者纷纷打电话询问:是否没有中文“红玛丽”字样就不是真正的泰国香米?他说,整个深圳的米业市场已经受到很大冲击。
该负责人表示,深圳泰国香米市场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最重要的就是同行之间既相互竞争,又能够遵守公平原则,个别企业擅自加注一个“译音”,只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是不公平竞争。
不但国有公司对“红玛丽”不满,民营的盛宝粮油公司有关人士也表示,深圳个别企业在广告中说“红玛丽”是“照妖镜”,将“红玛丽”认定为真假泰国香米的“标准”,严重误导大众市民,深圳十多家米商一度都想联合起来,对此发布谴责声明。
泰香米业标志上加注“自行翻译”
据记者了解,“个别企业”所指的正是深圳泰香米业有限公司,对于同行的指责,泰香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说,泰国香米只有一个英文的绿色标志,公司推出“红玛丽”的红色标志,就是想通过加一个“译音”,帮助市民认识、记住泰国标志,事实也证明,这样做市场反应很好。
该负责人还表示,除了“红玛丽”的红色标志,泰香米业所有的米袋子上,都在醒目的位置上标注着泰国绿色的标志,两个标志并不矛盾,鉴于泰国领事馆的要求,该公司在今后的宣传中,但凡涉及用“红玛丽”作译音时,都会标注是泰香公司“自行翻译”。权威机构正确译音应是“香茉莉”
五洲检验(泰国)有限公司(CCIC)是中国设在泰国惟一权威的泰国香米检验机构,所有公司进口泰国香米都必须首先得到该公司的检验证明。记者通过国际长途电话采访该公司刘建国经理获悉,泰文的发音与中文其实也相差不远,泰国香米标志“THAIHOMMALIRICE”的中文意思应当是“泰国茉莉香米”,其中“HOM”的意思是“香”,而“MALI”的意思是“茉莉”,如果要一个译音的话,那应当是“香茉莉”。
律师说法擅自注音是不正当竞争
到底如何看待一个企业自行为国外英文商标添加注音的问题,广东正翰律师事务所张险峰听取记者的介绍后表示,虽然泰国香米标准没有中文译名,但中国是国际商标保护马德里条约的成员国,必须依法保护国际注册的商标,未经授权进行翻译就存在构成侵权行为可能,况且“红玛丽”本身就是一个商标名称,用一个商标来为另一个商标“注音”,容易造成商标之间的混淆,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记者又电话咨询深圳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有关人士也表示,一般而言,擅自为国外商标添加中文译音并不妥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