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0日从罗田县工商局获悉,国家商标局已正式批准罗田县申请的“天堂寨风景区”、“天堂湖风景区”两大旅游注册商标。
近几年,罗田天堂寨、天堂湖等景区常年接待游客40多万人次,其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逐渐形成品牌效应。2002年5月,县工商局指导天堂寨国营林场、天堂水库管理处分别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堂寨风景区”、“天堂湖风景区”商标,今年11月获准独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