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天报道了《苏州店“潜入”南京城吴良材遭遇字号之惑》后,苏州吴良材南京分公司总经理钱顺勤当即表示“有话要说”。针对上海吴良材与南京吴良材对其“侵权”的指控,他表示,苏州吴良材的经营与扩张始终是合法行为。
钱顺勤向记者出示了他们在苏州与南京两地登记的营业执照,并展示了他们以吴良材三字的起首字母注册的“WLC”商标,这个注册商标也被放到了南京店的醒目处。他介绍说,苏州吴良材除在苏州的三个门店外,一直致力于向外扩张,先后开了东台店、大丰店与射阳店,南京店当然也是他们最看好的一处新增长点。在各地工商部门咨询登记时他们被告知,以苏州吴良材的字号可以开设分店或分公司,但不能发展加盟连锁。故而,合法经营四个字成为钱总提及频率最高的词汇。他还强调说,他们在店招的设计等方面从来没有刻意混淆视听,苏州吴良材一直延用的是黄底黑字红肚腰的格式,而南京吴良材是灰底蓝字,不存在抄袭或克隆。钱称,他本人同时是苏州市工商联执委、苏州市眼镜同业公会会长,是认认真真在做眼镜行业,进入南京市场当然已经预计到了同业竞争的强度。他表示希望眼镜业同行能淡化字号之争,协力开拓做大市场。
对此,南京吴良材眼镜店的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与上海吴良材所在的三联商业集团密切联系中,准备通过相应途径提出商标与字号保护的申诉,向这个“似是而非”的吴良材进行交涉。他们最强有力的理由是,这个1992年才出现的公司本来名不见经传、凭什么自称是“老字号”,吴良材绝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用来借机生财的“大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