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迷的股市大盘上,ST湖山(000801)更是在国庆节前遭遇连续3天跌停。业内人士分析,这一现象与“湖山”商标权利纠缠不休有关。近日,记者通过四川湖山公司证实了“湖山”商标纠纷始末。
1999年11月8日,由于湖山改制时的不彻底,ST湖山使用的“湖山”商标改制时未进入股份公司,所有权仍归绵阳市无线电厂所有。根据商标使用合同,ST湖山每年应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为销售收入的5‰,同时保证“湖山”牌产品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因1999年“湖山”牌产品销售收入未达到1亿元,2000年11月,绵阳市无线电厂以湖山公司未达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销售量为由,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50万元以及违约金4.5万元。
随着涪城区人民法院对湖山公司判决的不利,湖山公司出现第一次商标权危机。为此,湖山公司向无线电厂支付使用费50万元。随后,湖山公司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判决确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并请求法院判令该商标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和返还已支付的商标使用费。
2004年8月,持续了近4年的诉讼再次出现转机。涪城区人民法院以无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交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湖山公司向绵阳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然而,随着最终裁决的临近,“湖山”商标权危机再次出现,以致出现了国庆节前后连续3天跌停。湖山公司最终承认,“湖山”商标权的最终归属可能将对湖山公司部分主营业务造成影响。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商标使用权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是造成湖山公司商标权危机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