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第二阶段取得新成效
□杨辉
9月中旬至11月中旬,福建省工商系统认真总结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一阶段行动的经验做法与不足之处,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与“三农”有关的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为重点,取得新的成效。据统计,在第二阶段的行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515人次,检查经营户15880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856个,捣毁制假窝点43个,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443起,罚款155.51万元,没收侵权商标标识300多万件(套),没收、销毁专门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5套,移送案件6起。主要做法和特点包括:
强化责任意识消除模糊认识
9月18日,省局专门召开全省商标整顿工作会议,通过查找第一阶段行动的不足,各地重点消除了监管执法上的“四个模糊认识”:一是整顿工作没有必要的认识;二是整顿工作影响经济发展的认识;三是整顿工作不受当地政府欢迎的认识;四是整顿力不从心的认识。各级工商局结合当地实际,确保事先有部署、事中有督查、事后有反馈。
强化重点意识查处大案要案
福建各地工商局按照方案要求,把握行动重点,切实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阶段行动。各地抓住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保护重点,狠查大案、要案。“9.8”投洽会期间,省工商局会同省市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在展馆内设立投诉咨询点,接受国内外客商的投诉咨询。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高知名度商标侵权案件124起。
围绕定牌加工管理重点,各地从三个方面着手强化对定牌加工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定牌加工环节商标侵权行为。一是规范定牌加工企业的商标管理。二是定期监督检查定牌加工企业产品流向。三是规范定牌加工企业的合同管理。9月20日,石狮市工商局查获五星润雅服装厂定牌加工侵权假冒“PRADA”(权利人为卢森堡普拉达有限公司)风缕案件,依法没收、销毁侵权物品,罚款人民币39000元。
强化依法行政坚决移送大案
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全省工商系统及时移送6起涉嫌构成商标犯罪的案件,包括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查办的货车运载涉嫌商标侵权运动鞋案件;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查办的印制侵权卷烟商标标识案件等一批大要案件。
加大行政指导强化执法力度
通过加强对基层商标办案的指导和深化对企业的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商标监管执法水平。11月4日,福建省工商局组织商标执法一线50多人参加“中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对高知名度商标商品的真伪鉴别能力。泉州市洛江区工商局还针对辖区内马甲、罗溪两镇鞋服行业以往商标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采取了签订服务与监管协约、举办法律知识座谈会、发布工商警示提示信息等“三项措施”。
加大宣传报道创造良好氛围
全省工商系统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力争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行动初始,省工商局就在《海峡消费报》开设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系列报道”专栏。近期以来,《中国工商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又连续刊发《泉州严查三起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注重长效标本兼治——福建工商系统六项制度提高商标执法水平》等多篇报道,对福建的做法、成效予以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