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就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