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都县工商局碾伯镇工商所和青海青稞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了一次保护驰名商标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经销互助系列酒的网点进行了检查。
这次专项行动中,共检查超市5家,批发零售部44家,查处仿冒“一品互助”的“一品青稞酒”66瓶;仿冒“互助大曲”的“特制大曲”12瓶;仿冒“三星互助粮液”的“青稞纯粮酒”402瓶;仿冒“二星互助粮液”的“青稞纯粮酒”138瓶,总价值达7600余元。查获的仿冒酒,从外到内的包装颜色看上去和被仿冒的产品十分相似,酒瓶全部是青海青稞酒厂的专用酒瓶,产地分布在乐都、互助等地。仿冒酒的外包装上有的印着“互助”、“西秀”的变形字,和正品“互助”二字十分相似,消费者在购买时,很容易受到误导,并且严重损害了“互助”牌全国驰名商标的名誉,侵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