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2005年度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现已全面展开。根据《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凡取得商标所有权2年以上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依据认定条件,请于5月30日前将申报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材料交辖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处)。
咨询电话:8433845684312999-1621、1617联系人:夏能源吕传发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