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让四川成都众多餐饮、调味品企业始料未及的是,原本是川渝两地早已普遍使用的麻辣香水鸡、麻辣香水鱼、麻辣香水兔等菜品中的“香水”二字,在被重庆某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为“香水”调味品商标后,便陆续接到该企业发来的“律师函”,要求不准再使用“香水”二字,否则将因“侵权”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成都某调味品厂便是收到“律师函”的其中一家,来自重庆山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称:成都某调味品厂目前生产的“香水鱼”、“麻辣香水鸡”等产品中,使用的“香水”二字,已经被重庆某调料厂在调味品行业(商标分类第30类)上,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商标注册。这份以“维权声明”的“律师函”要求成都这家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在成都目前涉及使用“香水”二字的餐饮企业多达72家。“你注册的是调味品,我使用的是菜名,凭什么不让我再继续使用?”收到“律师函”的成都餐饮企业自然不服,并以“菜名”和调味品不属一个类别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要求撤销该商标的争议申请。
在自己“菜名”上广泛使用“香水”二字多年的成都餐饮企业,在已经超过了商标异议期后,才紧急将情况向四川省调味品协会进行了汇报,省调味品协会代表川籍餐饮企业也很快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有关“香水”商标的“争议”,强烈要求国家商标局撤销“香水”注册商标。紧接着,川籍餐饮企业还将身处“困境”的情况向四川省工商局商标分局做了及时反映,并得到该分局的维权委托受理。
据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香水”商标原是一湖南人注册的,重庆一家食品企业以2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商标后,便转让给了重庆某火锅调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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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商标意识势在必行
据介绍,“香水”+鸡鱼兔冠名的菜名,是川渝两地餐饮企业自上世纪90年代开发出来的新派川菜菜品名称,属于地方菜系的通用名称。
究竟“菜名”和“调味品”有无区别?有关人士分析,按照逻辑推理,应该是先有“菜”,之后才有做这类菜的调料,以及目前已规范化、标准化的调料商品。他说,菜和调料毕竟属于两个不同的类别,如果你使用的是“香水鸡鱼兔”的菜名,就没有构成“侵权”;但倘若你在调料上使用了“香水”二字,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这位人士还说,不管国家商标局受理后最终如何作出裁决,但此事至少给四川众多餐饮企业提了个醒,这就是,既然“香水鸡鱼兔”要靠调料才能做出来,那么你为什么不去为“调料”注个册;既然已涉及到你菜名和调料的使用权,那么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的三个月异议期间,为什么不站出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对此提出异议?非要等别人“找上门”来了才加以应对?他指出,这从根本讲还是属于一个商标意识淡薄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