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微软公司将下一代操作系统命名为Vista之事,一家位于华盛顿州雷德蒙的定制应用软件及服务提供商--Vista公司,正在考虑起诉微软公司。
Vista公司的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约翰-华尔(JohnWall)表示,由于微软选择WindowsVista作为原先代号为Longhorn的操作系统的名字,他的公司正在为起诉微软考虑所有的可能。华尔称,微软新系统的命名违反了公司的商标权,并可能引起对Vista公司提供的软件和服务的误解。
Vista公司向小企业提供在线信息系统,如定制应用软件和咨询服务等。
华尔表示,如果人们将微软的新系统叫做“WindowsVista”就没有问题,但如果只叫“Vista”就可能与他们的业务相混淆。他称公司将对自己网站的访问情况进行分析,查看WindowsVista名称是否对访问者造成影响。如果影响很大—也就是说如果很多访问者访问网站是为了查找有关WindowsVista的信息的话,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指控微软侵犯商标权。
明尼阿波利斯的品牌命名咨询服务公司StrategicNameDevelopment的总裁BillLozito称,判断是否侵犯了商标权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新的商标是否引起对其他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混淆。Vista公司起诉微软可能存在有利因素,因为它的软件及服务与微软产品很类似。由于微软是一家大型的著名公司,名称的混淆可能抢走部分Vista公司的潜在客户。
Lozito称,这种情况是客户会以为Vista公司不是一家独立企业而是微软的一部分,如果他们需要Vista提供的服务,他们会找微软而不是Vista公司。事实上Vista不是唯一针对微软新命名准备采取行动的公司,至少还有两家软件公司(都叫VistaSoftware)也准备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