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桂)前天上午,法国“鳄鱼”在市二中院与新加坡“鳄鱼”对簿公堂。法国“鳄鱼”称自己是中国大陆市场的正宗“鳄鱼”,认为新加坡“鳄鱼”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索赔50万元。
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称,他们的“鳄鱼”已在全球192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其中包括“鳄鱼”手写体中文文字商标。两年前,他们发现在安贞华联商场内设置了与法国鳄鱼文字商标相似的“鳄鱼”专柜标牌,销售(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授权、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印有“卡帝乐鳄鱼”商标的衣服、皮夹等。
法国“鳄鱼”认为,新加坡“鳄鱼”擅自使用“鳄鱼”文字商标,侵犯了法国“鳄鱼”的商标权。但新加坡“鳄鱼”反驳称,“鳄鱼”是通用名词,他们也已取得含有“鳄鱼”中文文字的注册商标,他们使用“卡帝乐鳄鱼”是商号加上商标的组合使用,并没有侵犯法国“鳄鱼”的商标权。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