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报讯 在今年举行的第四届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活动中,云南怒江州东方大峡谷生物有限公司的“东方大峡谷”商标被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依照省人民政府《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于11月30日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著名商标”授牌大会。通过争创云南省著名商标,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已逐渐得到企业和政府的认同,起到了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