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与黄石两家酒店的“姓名权官司”近日宣判,法院判决黄石那家酒店立即停用“艳阳天”文字和图案,并向武汉方面赔偿经济损失。
武汉艳阳天公司在汉拥有多家“艳阳天”酒店。2002年2月,其“艳阳天文字及图形”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2000年7月,黄石一家物质供应站开了一家“艳阳天大酒店”,除了招牌,其还将”艳阳天“字样用在服务人员胸牌、筷套等物件上。多次交涉未果后,去年5月,武汉“艳阳天”将后者告上法庭。
今年1月18日,法院裁定,黄石方面立即停止使用“艳阳天”文字,消除影响,并赔偿武汉“艳阳天”经济损失3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武汉一些知名度较高的酒店,在省内外常被“搭车署名”,不过,像这样较真的企业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