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媒体发表《“上岛”之乱,仅仅乱在商标权?上海上岛公司在“上岛咖啡”商标权的较量中占得上风。然而,上海上岛的申诉,法学家为其鸣冤叫屈等举动都表明,这场较量还远没有结束——
上岛咖啡,这个历经20年、在台湾诞生却在大陆迅猛发展的著名咖啡品牌,因为一场始自2003年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被媒体炒得名震江湖——层出不穷的内讧传闻、不断爆出的恩怨纠纷、不同层级法院判决的迥异,无不刺激着业界众人的神经,挑逗起各方人士极大的兴趣。《中国消费者报》推选的“2005年度十大最值得消费者关注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例”中,上岛商标案赫然在列,而《经济参考报》报道称,上岛商标案已被收入美国哈佛大学商战教材。
历时三年之久,从上海辗转到北京,先后打了5场官司,目前杭州上岛暂时胜出,但较量远没有结束。
“出生证明”不全埋隐患
上海上岛与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上岛”)的“上岛咖啡”商标官司始于2003年2月,但其渊源要追溯到1997年6月。当时,有多年咖啡经营经历的台湾商人陈文敏来到大陆,与游昌盛在内的5个台湾商人成立了上海上岛公司的前身——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之后陈文敏将自己多年前设计的“上岛及图”贡献给公司作为企业标示,此后,“上岛及图”成为上海上岛咖啡公司一直沿用的标志性商标。但不知是何原因,当时公司对此并没有形成书面文件,几位昔日情同手足的盟友无论如何也没有预料到,一时疏忽却埋下无穷无尽的麻烦。
2001年,陈文敏退出上海上岛,在杭州注册成立了杭州上岛,并同时授权其公司使用“上岛及图”为商标,并不再承认过去授权给上海上岛使用其“上岛及图”的商标。2003年2月,上海上岛向杭州市工商局举报,告杭州上岛侵犯其商品类和服务类商标权。陈文敏和杭州上岛一方面出具声明书承认侵权,愿意赔偿30万元,另一方面以拥有“上岛及图”的著作权及上海上岛从未获得过自己的正式授权,属于非法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撤销“上岛及图”商标注册的申请。此举撕开了两家上岛之间战争序幕,从此“上岛咖啡”没有宁日,开始了旷日持久的“火拼”。
上海上岛“先赢后输”
2004年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著作权人陈文敏的请求,作出了撤销“上岛及图”(第30类)商标的裁定,其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在先权利);《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已注册的违反三十一条规定的利害人有权申请商评委撤销)。此举对坐拥“上岛及图”多年、连锁店遍及全国的上海上岛犹如晴天霹雳,他们随即将商评委告上法庭。
2004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了认定“上岛及图”注册合法、撤销商评委裁定的判决。理由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判断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第三人陈文敏在先著作权的关键在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得到了陈文敏的授权。从上岛商标的几次转让事实看,争议商标的注册得到了陈文敏的认可;并且,主审法官张广良博士认为:没有使用书面合同的,不可否认许可法律关系的存在。
商评委、杭州上岛和陈文敏均不服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2005年7月22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表明,“上岛及图”商标申请注册时,没有征得陈文敏的许可,侵犯了陈文敏的著作权,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因此作出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判决,维持商评委撤销“上岛及图”商标的裁定。
间隔7个月,同一个案子,两级法院作出截然相反的两个判决,正应了杭州上岛副总卢伟业在2004年岁末那个寒冷的上午,踩着厚厚的积雪离开北京一中院时那句意味深长的话:“看谁能笑到最后!”
追剿与抗争
北京市高院作出的撤销“上岛及图”商标判决,无疑是一枚重量级的炸弹,上海上岛咖啡开始大范围的人心涣散,坊间纷纷传出“上岛”800余家加盟店面临被“摘牌”的猜测。顽强的游昌盛绝不轻言放弃,上海上岛除了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之外,还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杭州上岛公司商标侵权,杭州市中院于2005年11月3日作出判决:杭州上岛公司侵权,赔偿上海上岛公司损失40万元。
而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的陈文敏与杭州上岛丝毫没有掉以轻心,他们乘胜追击、毫不留情,大有不剿清对手决不收兵的气概——杭州上岛继续申请商评委撤销“上岛及图”商标(第42类),意图一举摧毁上海上岛赖以喘息的最后一个阵地。对此,陈文敏的代理人信心十足:“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是一个样板工程,‘上岛及图’(第42类)注册服务商标100%会被撤销,因为两个商标的注册背景是完全一样的!”
不出陈文敏代理人预料,“样板工程”显示了威力。2005年12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作出撤销了“上岛及图”(第42类)商标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