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网络游戏的销售收入达37.7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52.6%,并直接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2005年游戏产业对相关行业的总体贡献已远超过300亿元。在如此高的利润诱惑之下,日本公司在抢注了《三国志战记》后,继续抢注了《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网络》、《三国志无双》、《孔明传》等商标。不仅如此,其还抢注了《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麻将》、《巨摩三国志麻将》等商标。一直以来,对日本抢注中国古典名著名称商标,还没有中国企业站出来说“不”。
日前,温州某公司委托浙江博弈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日本公司在我国抢注商标的《水浒传》是中国的文化遗产,属于全中华民族,它不应该成为任何个人或企业,特别是外国企业谋取商业利益的工具。
日企注册成功将引发很多纠纷
据“2005年度中国游戏产业年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国内网络游戏表现为高速增长,增长率远远超过原有的预计。这一快速增长,直接带动了周边产业的发展。
“随着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出台,一旦日本公司获得注册,国内游戏公司关于《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衍生的网络游戏将面临被诉侵权全面封杀的危险,中国动漫游戏业正面临一场大灾难。”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会员、北京红徽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董事长廖俊铭表示了他的担忧:“国内动漫产业界对此事件无动于衷则是太令国人痛心和汗颜了。”据了解,国内动漫产业界大多对自己的公司商号进行了商标注册,注册一个商标只需2000元左右,对一个经过初审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也只不过三五千元的费用,但目前,只有这家温州公司提出了异议申请。
廖俊铭的表述进一步说明了事态的严重性:一旦日本公司成功抢注中国四大名著游戏商标后,毫无疑问会在适当时候扬起WTO规则“大棒”,横扫国内动漫界所有有关《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衍生的网络游戏予以“清场”。之前个别中国四大名著游戏商标已被日本公司抢注成功,而相关日本公司仍按兵不动,显然是只待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台实施后发起总攻势对国内动漫界“一窝端”。古典名著知识产权的保护事关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后代教育,不可漠视和掉以轻心。我国不少青少年网民通过网络游戏汲取知识,这已是一种趋势。如果国外公司把一些名著中压根没有,或者相反的内容放进游戏传播,由于拥有合法的商标,对青少年教育的不良影响不言而喻。
异议申请能否奏效尚无定论
《商标法》第31条“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和第30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规定,允许对被抢先申请的商标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对于已核准的商标也可依据《商标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其注册。
3月3日,温州某公司委托浙江博弈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水浒传'这种文化遗产属于全中华民族,它不应该成为任何个人或企业,特别是外国企业谋取商业利益的工具”的异议。
国务院曾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非物质性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保护。但是,对类似本文提及的这类事件没有明确指示。日本企业抢注“水浒传”商标的事件,无疑给中国古典名著知识产权的保护敲响了警钟。
有商标代理业内人士担心,按规定,温州企业提出异议需要提交异议理由书等资料,并经过一系列程序,此外异议费还要到位,国家商标局才会正式依法受理。而现在,离日本企业获得注册的日子已不远了。
“越多的行业单位提出异议或争议申请越好,而且要对所有外国企业抢注的、与四大名著有关的商标都要提出异议或争议,请求商标局撤销其申请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其注册,以断后患。”廖俊铭说,“即便温州企业提出的异议未能生效,我也将向这些被外国企业抢注的中国名著游戏商标提出异议和争议申请,但愿日后不再是‘孤军作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