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电 因为在商标中使用了“钩”形图案,温州市奴绅服饰有限公司被大名鼎鼎的耐克国际有限公司告到中国国家商标局。今天,“奴绅”终于喜获佳音:国家商标局裁定,“耐克”不应该排除其他商标整体图形中含有弧形的图形要素的使用与注册,并核准“奴绅”使用双钩作为其商标。
国家商标局经审查后认定,“奴绅”与“耐克”商标虽然指定使用商品范围相同,但是“奴绅”商标看起来更像一只“燕子”,与耐克的“大钩”在外观上有明显区别,不会误导消费者。作者:施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