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讯(记者 刘建林 通讯员 岳彦臣 金伟)5月16日,从全省商标工作会议传来喜讯,我市3家企业的3个注册商标因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而获得了省人民政府的通报表彰,并分别得到了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据了解,这次获得省政府表彰和奖励的企业和商标是:常德卷烟厂的“芙蓉王”商标,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健”商标,湖南恒安纸业有限公司的“心相印”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