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1年的中美冰点水商标大战终于有了结果,日前,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美国最大啤酒企业安海斯—布希公司的异议复审请求,准许重庆必扬企业发展公司注册“ICEPIONT”(冰点)商标。
1999年5月,因不服国家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安海斯—布希公司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安海斯—布希公司认为,冰啤酒已成为一种通用商品名称,而重庆必扬公司注册的商标“ICEPIONT”具有冰点的含义,因此这一商标对商品的温度特点具有直接描述性,不能注册商标。
国家商评委复审后认为,“冰点”一词含义为“水凝固时的温度,也就是水和冰可以平衡共存的温度”,不带任何描述、修饰色彩,并非形容啤酒等饮料品质特点的常用词,不会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