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樱花雪宝”、“樱花贵族”、“樱花精品”,以及标注“YINGRIBENHUA”等拼音符号的傍名牌“樱花”家用燃气热水器,在四川省阆中市纷纷“落马”,阆中工商局依法对销售该批侵权产品的4户经营者作出了行政处罚。
随着秋季的到来,市场上伪劣家用燃汽开始兴风作浪。对此,阆中工商局近期开展了家用燃汽具市场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在阆中市东风路某家用电器经营部检查发现,其销售的标注为中山市某电器燃具厂生产的“樱花雪宝”家用燃汽热水器,商标图案为一朵樱花,与该类产品注册商标“樱花”相近似。执法人员遂依法扣押了该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燃汽具,共18台。
另外,执法人员还查获标注为广东佛山市某电器燃具厂生产的“樱花贵族”、“樱花精品”家用燃汽热水器,标注为江苏南通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YINGRIBENHUA”家用燃汽热水器,标注为台湾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SAFFRON”家用燃汽热水器等,商标与注册商标“樱花”均相近似,并都使用在同一类商品家用燃汽具上,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了解,“樱花”注册商标持有人为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惟一许可江苏樱花卫厨(中国)有限公司使用该注册商标,从未授权其它任何单位“樱花”商标。据此,阆中工商局依法对销售该侵权产品的4户经营者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