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阵阵寒流挡不住一批热心读者钟情于楠溪江的那份热情与执著,他们或致电今日永嘉,或登陆永嘉网,为楠溪江地域文化商标支招。今日永嘉以新闻会客厅的形式,“邀请”相关人士共话“楠溪江”。
时间:2005年1月21日上午
地点:今日永嘉新闻会客厅
人物: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何先生
县经济中心负责人王先生
浙江博弈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负责人徐先生
记者:当你在工作中遇到一些和楠溪江地域文化格格不入的企业或个人,诸如“杀虫剂”之类的产品要求申请注册楠溪江作为商标时,你会持何态度?
何先生:从个人情感出发,我当然会反对这些企业的做法,并耐心地向他们阐明,该企业产品有可能对楠溪江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最终使企业放弃注册楠溪江的念头。但作为商标管理部门,无权阻止类似企业注册凡涉及楠溪江地域文化的商标,否则,将有悖于《商标法》造成侵权。我建议,对楠溪江地域文化中一些大范畴的概念,像楠溪江主要人文景观和名胜景点进行筛选整合,然后由政府牵头进行保护性注册,再把这些商标有偿出让给某些需要类似商标的企业使用,政府从中收取一定商标使用许可费,以此来维持注册商标的前期投入。
徐先生:我赞同何先生的观点,这涉及到一个楠溪江地域文化知识产权市场化的问题。我也比较看好由政府“搭台”——对42个商标类别进行选择性地注册,然后可通过举办一个规模型的楠溪江知识产权(或楠溪江地域文化商标)招标转让会,让有这方面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唱戏”,从而使楠溪江地域文化既能融入市场,与企业文化联姻,又能起到政府的“保驾‘,一举多得。
王先生:大家的观点很在理。我个人认为,楠溪江的美关键在于区域的完整性,它主要体现在楠溪江的山水文化和耕读文化上。因而,我们对需注册楠溪江文化商标的企业必需要有所选择,但尽管一些企业产品与楠溪江毫不相干,但只要其产品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和文化内涵,我们也可考虑接纳它。
徐先生:宣传保护楠溪是我们每个永嘉人义不容辞之事,只是由于大家所从事的职业不同,身份不同,自然保护的形式也不尽相同。像中小学生常在楠溪江畔开展捡垃圾、植树活动,这当然也是热爱楠溪江的一种表现。其实,就拿我们自己说吧,去年年初,我就已开始关注此事,并进行跟踪调查,写出了《关于楠溪江主要地名知识产权维权报告》,我准备在近期递交县政府,以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