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并堂而皇之地卖起私盐,安徽定远县某企业日前被执法机关抓个正着。
日前,安徽滁州定远县工商局联合公安、卫生、盐务部门对该县盐业市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县某企业在未进行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将其产品包装擅自标注“注册商标”字样进行销售,严重违反了商标法。
经查,该企业自今年5月起,擅自在其5300多个名为“海水晶”的包装袋上标注“注册商标”字样,以每吨53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230吨,经营额达12.19万元。
定远县工商局认为,该企业受利益驱使,在未取得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冒充注册商标开展经营活动,牟取不法利益。据此,定远工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将剩余违法包装物在7日内予以更正,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