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夺“奥拓”商标所有权,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后不服,又分别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昨天获悉,一中院已受理了这起商标行政案件,并将于8月进行公开审理。
WW2004年10月,江南公司向商评委提出撤销上述两个“奥拓”商标的申请,理由是:从“奥拓”的历史和现状看,长安公司不应独占“奥拓”商标,而只能注册“长安奥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