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首先应该将其商标向国外申请注册。因为只有取得商标权,商标受到法律保护,商标权人才能在注册国放心大胆地做贸易,才能长期稳定地占领该国市场。由于中国大部分企业不了解如何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为了让中国企业在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方面少走弯路,多快好省地申请商标注册,全面、及时地使其商标得到法律保护,本文将介绍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时,中国企业应注意的国际上商标授权的两大原则。
尽管目前中国在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商标注册总量不足5万件,但是,在向国外申请注册中,发现被他人抢注的商标却很多,还有由于提供不出实际使用证据而不能取得注册的商标也很多。分析其原因,除了中国的某些企业商标意识不强,申请注册不及时以及不注意保存商标实际使用证据等原因,恐怕与中国大部分企业不了解国际上商标授权的两大原则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才造成了应该取得注册的商标而没有取得注册的结局。
纵观世界各国的立法,其每一项立法原则及具体内容,都受到某一种法系的影响。在国际上,得到公认的有两大法系:一是以英国及美国为代表的法系,称之为英美法系,另外是以德国,法国等国家为代表的法系,称之为大陆法系。这两种法系影响了各国商标法的制定,从而在商标授权方面也就存在两大授权原则。一种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商标的授权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另一种是以大陆法系为代表的商标授权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英美法系的国家主要有: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以及原来的属于英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系的主要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中国、俄罗斯及其周边国家,以及东欧的大部分国家。如: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还包括罗马尼亚和前南斯拉夫等国家。
最原始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可以理解为:要想在一个国家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在申请之前已经将其在该国进行了实际使用,否则,申请人无资格向该国递交注册申请。但是,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世界贸易大循环的形成,越来越多的国家改变了最初僵硬的商标授权原则,使得这种原则变得柔和了。以美国为例,对外国申请人而言,可以基于四种基础向美国提出注册申请:①以实际使用为申请基础,以实际使用为基础申请商标注册对于申请人是最为有利的。有利之处在于:费用低、时间短、取得注册相对容易。③以打算使用为申请基础,采用这种基础提出申请的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时候,还没有在申请的国家进行实际的商标使用,而是准备在一段时间后使用。基于这种基础申请商标注册,相对而言,费用高一些,时间长一些,审查标准严一些,申请手续复杂一些。为什么要这样呢,其原因是,审查官认为该商标尚未在美国使用,所以就应该严格按照标准审查,如果基于实际使用,审查官会认为,既然该商标已经在美国实际使用了,而且在实际使用中没有发生法律纠纷,所以在审查该商标的显著性方面会稍微宽松。基于打算使用提出的申请,即使通过了审查,也过了异议期,注册证也不会马上发下来。这时就比基于实际使用多了一道程序,基于打算使用提出的申请,实质审查通过后,申请人要等到其商标在美国进行了实际使用,然后必须签署一份使用宣誓书,同时提供两张实际使用标签,才能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注册证。从商标申请通过审查批准到申请人对其商标投人实际使用的期限为两年。申请人如果在第一个半年内不能完成实际使用,必须要申请第二个半年的延期。也就是说,申请人在两年内可以申请四次延期。如果超过了两年的期限,还不能提供实际使用证据,商标申请就作废了。由此可以看出,基于打算使用申请既时间长,而且费用也多。③对外国人而言,可以基于本国的注册。基于本国注册提出的申请不需要提供使用证据,但是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国商标主管当局出据的注册证明,而且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商品必须与本国的注册完全一样。④对外国人而言,可以基于本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基于本国的申请提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也要提供本国商标主管当局出据的申请证明,而且只有申请人本国的申请取得注册后,美国专利商标局才能批准注册。
大陆法系的申请在先的商标授权原则是,这些国家审查商标申请不考虑该商标是否在申请前进行了商标使用,只是按照申请日和申请号的排列进行审查,申请在先的就得以注册,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在后申请就会遭到驳回,拒绝注册。
中国企业应当根据这两大授权原则,按照企业的发展战略或经营战略,有计划地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如果在英美法系的国家,申请人可以先使用,再申请,但是一定要保存有效的使用证据。也可以同时使用,同时申请,做到双保险。中国企业如果向大陆法系的国家申请注册,应当计算出提前量,应当按照企业的战略申请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取得注册证的时间正好是企业开始开拓该国市场的时间。在此举例说明,假如一个企业经过市场调查,认为他们正在开发或准备开发的一种产品将来在日本很有市场,但是这种产品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才能正式投人生产。这时,该企业就应该开发新产品和向日本申请商标注册同时进行。等到新产品开发完毕,准备向日本市场投放时,在日本的商标申请已经取得了注册。企业可以放心大胆地开拓日本市场。
总之,了解世界上的商标授权的两大原则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地而又不盲目地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