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笔者从湖北省丹江口市工商局获悉,“水都丹江口”商标已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再过一年,丹江口市即可依法获得具有“水都丹江口”的商标专用权。
丹江口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2010年将实现向北方通水的目标。注册“水都丹江口”是丹江口市委、市政府为有效保护丹江口市商标资源,巧借南水北调机遇提升该市知名度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2004年8月,丹江口市汉江集团公司(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南水北调”商标131件,包括有“南水北调水源”、“南水北调源头”、“丹江口水库”、“丹江口水利枢纽”等文字和图形。2005年,丹江口市领导曾就“水都丹江口”商标的注册事宜作了两次批示。市工商局按照市领导的要求,成立了工作专班,扎实做好申报注册工作。由于《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但为了说明丹江口有特定含义,工商局广泛收集了“丹江口”的由来及典故,向社会征集商标图标,并多次向国家商标局进行解释和沟通,最终以文字图形组合的形式,将“水都丹江口”作为商标向国家商标局进行了注册申报。据介绍,“水都丹江口”商标获准注册后,将指定使用在教育娱乐、会议会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10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