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福建省将放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的条件。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昨日正式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扶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发展壮大。
根据该《通知》,凡是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4000万元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均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是农业产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与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可进一步放宽到1500万元和3000万元。
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对申请在本企业内部设立研发中心的,可按增设分支机构或增加经营范围的形式予以核准登记。
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投资的,允许企业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4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
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实行两年一次年检,第一年只需报送年检报告书,可免予年检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