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商标太像名牌赔款35万
时报讯(记者魏丽娜通讯员吴娇欧晗)因商标图形与美国知名品牌电池商标极其相似,中山、增城两家企业被诉侵犯对方注册商标专用权。广东省高级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两企业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
2005年1月17日,海关查验发现,中山市一家贸易公司申报出口的145万余只干电池,使用的“EVERYDAY”字样及“9猫”图形涉嫌侵犯美国永备公司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随后,并未授权电池厂生产、贸易公司报关出口该品牌电池的永备公司将涉嫌侵权的两企业告上法庭。
庭审中,电池厂认为,其商标图案是一只豹子,与永备公司的“黑猫”商标图案风马牛不相及,不存在侵权。贸易公司则称其在报关前并未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名录》中发现永备公司的商标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