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大众汽车股份公司因注册“途安”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遂将商评委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商评委的复审决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驳回大众汽车公司的诉讼请求。
大众汽车所申请注册的“途安”商标未获批准是由于和绍兴第二汽车配件厂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安途”商标近似。“安途”商标早在1997年就已核准注册,指定使用商品是汽车配件。法院认为,申请商标“途安”已构成类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