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一段时间以来,有许多培训机构都挂成都某中学的牌子,有些假广告都贴到了某中学门口,误导了家长和学生,让一些不法分子赚黑心钱,也损害了某中学的形象。为此学校于2003年6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成都某中学一系列商标,以期通过注册达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那些冒牌培训的目的。同时也有利于学校以后的推广和发展,将某中学这个具有良好口碑和优秀教育资源的品牌做大。
近日,成都某中学以及图案已作为注册商标正式公告,“四川省成都市某中学”,“成都市某中学”这两项商标注册正在等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审批,不久将注册下来。
[律师说法]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瞿仕海:现在川内学校中注册了商标的还有泡桐树小学、四川大学等,成都某中学成功注册商标标志着该校维护其自身品牌有了法律武器。
如果学校未将校名注册,那么将无权专用其校名,会面临“李鬼”遍地,学校也无法追究他人的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56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两项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50万元以下的赔偿。如果培训机构或家教中心再乱冒成都某中学的牌子将受到法律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