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工商局崆峒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将“马志明”商标注册证交到平凉市解放路志明商店老板马志明手中时,他激动地说:“工商部门给我办了一件大事,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商标,我将在商品批发零售环节中诚信经商,依法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不受侵害,提升‘ 马志明’商标的知名度”。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马志明从事商品零售批发在平凉起步较早,已有二十余年时间,在商界知名度较高,信誉度较好,一些商业个体老板便开始搭便车,在自己的门牌匾牌上悬挂“志明商店”字样,以混淆视听,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产生误认。马志明发现后及时向商广科反映,工作人员依照商标法等规定,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并规劝马志明尽快注册姓名商标,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随后帮助引导他及时进行了申请,通过两年的努力,“马志明”姓名商标终于注册成功,我区第一件自然人姓名注册的商标从此诞生。今后,我们将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侵犯“马志明”商标的一切违法行为,以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