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联盟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浙江 广东 福建 江西 江苏 更多>>
首 页
 
福建石狮: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质监总局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奖励50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ww.chitm.cn点击数: 216 更新时间:2007-1-24

近日,福建省石狮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关于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决定》(狮委200531号)和《关于加快五金机械、印刷包装、鞋业鞋材、体育用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六大类产业的发展决定》(狮委200532号)等两份有关纺织服装奖励措施的文件进行修订,对部分奖励内容进行重新规定。

据了解,调整后的奖励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07年12月31日止,在此之前获得的奖项仍按原规定执行。除下列奖项外,其他以前设立的奖项将不再予以奖励:

(一)设立名牌产品奖。对获得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商标异议 驰名商标认定 中国商标网 )或由国家质监总局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获得一枚驰名商标奖励市工商局10万元,每获得一枚中国名牌产品奖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0万元;对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二)设立免检产品奖。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或国家出口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设立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突出贡献奖。对获得中国纺织服装特色名镇的镇(街道)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休闲流行面料开发基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十佳设计师的个人给予奖励10万元。

(四)设立科技项目奖。对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设立企业管理奖。对通过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对同一企业获得多种不同奖项的,取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对同一企业获得同一级别奖项的,只取其中一个奖项,不重复奖励。(记者傅文忠)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商标相关信息查询
  各类通知书发出状态查询:
  请输入商标注册号:
 
  商标公告期查询:
  请输入商标注册号:
 
中国商标业务受理
竹鞋问世-诚招全国加盟代理
彻底解决脚湿,脚臭,荣获十九项中国 专利知识产权,及竹纤维纺织品系列
www.zhutianxia.com

正邦 商标设计公司
品牌设计公司 权威设计公司 标志VI设计公司010-67659778
www.zhengbang.com.cn
 相关链接>>
 商标功能:  [商标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 [国际注册]
 商标信息:  [商标新闻] [案例分析] [商标法规] [商标知识] [商标历史] [每周一案] [转让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资料:  [驰名商标] [著名商标] [中华老字号]
 商标评论:  [理论前沿] [视角调查] [权威发布] [代理资讯] [商标维权] [品牌文化] [商标论文] [商标争议] [驳回复审]
 司法评论:  [地方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评论] [司法认定概况] [行政认定概括] [司法认定案例] [行政认定案例]
 
电话:010-52638655,52638699 传真:010-58851333 Mail:chitm@163.com
版权所有 中国商标案件网 © 2003-2008 CHNTM.CN All Rights Reserved.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