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检产品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实行免予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制度。获准免检的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实行产品免检制度同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活动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是我国质检部门扶优扶强,减轻企业负担,扩大我国优势产业及产品的社会影响,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三大”举措。
免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国家质检总局每年一季度公布本年度实施免检产品类别的目录、申请的基本条件和受理免检申请的开始、截止日期及工作日程安排。
获得中国名牌、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优先列入年度免检产品类别目录。
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并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
(三)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四)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监督检查均为合格;
(五)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
免检的有效期为三年。免检到期后产品需要继续免检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