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2005年十大知识产权(商标异议 驰名商标 中国商标网 )案件中的“007-传奇3智能外挂”案由我所代理、知识产权部律师承办。 由于此案是全国打击私服、外挂专项行动以来的“外挂”第一案,没有相关司法经验可循,在实践当中, 对“外挂软件”究竟如何破坏技术措施、究竟如何修改他人作品等性质认识不一,而准备的证据还需要 对外挂软件本身进行反编译,获得其源代码,掌握其制作、运行机理。 同时,外挂的网站服务器等工具又存放在通信部门的机房里,通信部门往往以“保守客户的通信秘密和 维护通信自由”等理由拒绝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异常艰难。 经过精心准备和不懈努力,我所承办律师目前已对该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