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是经济发展的缩影,是信息交流和专业化贸易的平台,反映了科学技术进步的最新成果,是深化国际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目前,中国已有大中型展览场馆150多座,室内展览面积超过了300万平方米,每年举办的各类展览会3000多个,总产值达100亿元人民币,会展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会展业的发展,会展经济的繁荣,随之产生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展会知识产权(商标异议 驰名商标 中国商标网 )问题。会展业的蓬勃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交易会、展会逐渐成为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发地。 随着中国企业对海外参展、开拓海外市场越来越重视,会展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关注已是当务之急。在国外的大型展览会上,我国展品往往成为外国企业收集中国企业侵权证据的集中营。同时经常出现中国企业被起诉或被禁展的情况,中国参展企业中一旦卷入到知识产权侵权风波里,导致这些企业参展权被剥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金钱和精力蒙受重大损失不说,最关键的是企业形象被毁于一旦。 作为展会的组织者/主办者如何能采取相关措施减少类似情况发生,是当前组织者/主办者极为重视的问题,同时也是参展商十分关心的问题。如果展会上经常出现侵权问题,首先,参加展会的参展商被侵权,那么下次的展会他们会考虑是否还继续参加;其次,其他没有被侵权的参展商知道展会上出现甚至经常出现类似情况发生,为了减少损失和麻烦,他们也会考虑是否参加类似的展会;再次,如果组织者/主办者组织的展会很有影响很受企业欢迎,但是因为没有对展会会徽或标示进行商标(商标异议 驰名商标认定 中国商标网 )注册和一些保护性措施而被他人进行了“克隆”;以上情况出现后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处理那么对于展会组织者/主办者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2006年3月1日,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开始实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出台实施,将使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解决。在展会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就展会期间的商标保护专利保护 和著作权保护做了相关规定。按照时间顺序结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就展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分为展会前、展会期间、展会后三个阶段: 一.展会前。展会前的准备工作很重要,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成功与否前期的准备工作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展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还是展会的组织者和主办方,前期的宣传和展会组织一定要把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到工作日程中,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后期的麻烦。《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四条就明确规定“展会主办方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同时还要求“展会主办方可通过与参展方签订参展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或合同的形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展会期间。展会时间比较短一般是三到五天,多则七天。其间所涉及的侵权主要是参展商之间商标、专利和著作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三、四和五章分别做了相关的处理规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六条“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含三天),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应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设立投诉机构的,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派员进驻,并依法对侵权案件进行处理”对展会期间的侵权处理机构做了规定。同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五条也规定了“参展方应当合法参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应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予以配合。” 三.展会后期。展会虽已结束但是展会期间的很多侵权案件因为展会时间较短还没有处理完毕,所以还需要进行妥善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展会结束时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案件的有关事实和证据可经展会主办方确认,由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管辖权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展会经济已进入一个高度发展时期,但是知识产权保护才刚刚开始。如何才能让展会做大做强更有影响力,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