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联盟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浙江 广东 福建 江西 江苏 更多>>
首 页
 
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ww.chitm.cn点击数: 179 更新时间:2007-12-6

如何认定驰名商标(商标异议 驰名商标认定 中国商标网 )

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法治社会步伐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商标异议 驰名商标 中国商标网 )事业更是蓬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创新。同时,为了适应入世后对驰名商标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标准,我国已构建了以行政机关和法院的双轨制认定、事后认定、个案认定、被动保护为特征的公平、开放、规范、动态性的驰名商标新认定机制。从而真正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契合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要求,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接轨。

第一什么是驰名商标?

所谓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的词源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详尽规定了各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

那么,对驰名商标的定义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呢?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指出: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二成为驰名商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呢?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实践中,欲使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就必须具备以上条件。那么,如何进行证明呢?相应的,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三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哪些途径?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以下途径:

(一)行政认定

1、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或者是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驰名商标,应当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2、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如果通过商标争议案件来申请驰名商标,应当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二)司法认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范围相对较宽,如将“驰名商标”用做企业名称,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以及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一般来讲,只有中级以上的法院才可以认定。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商标相关信息查询
  各类通知书发出状态查询:
  请输入商标注册号:
 
  商标公告期查询:
  请输入商标注册号:
 
中国商标业务受理
竹鞋问世-诚招全国加盟代理
彻底解决脚湿,脚臭,荣获十九项中国 专利知识产权,及竹纤维纺织品系列
www.zhutianxia.com

正邦 商标设计公司
品牌设计公司 权威设计公司 标志VI设计公司010-67659778
www.zhengbang.com.cn
 相关链接>>
 商标功能:  [商标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 [国际注册]
 商标信息:  [商标新闻] [案例分析] [商标法规] [商标知识] [商标历史] [每周一案] [转让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资料:  [驰名商标] [著名商标] [中华老字号]
 商标评论:  [理论前沿] [视角调查] [权威发布] [代理资讯] [商标维权] [品牌文化] [商标论文] [商标争议] [驳回复审]
 司法评论:  [地方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评论] [司法认定概况] [行政认定概括] [司法认定案例] [行政认定案例]
 
电话:010-52638655,52638699 传真:010-58851333 Mail:chitm@163.com
版权所有 中国商标案件网 © 2003-2008 CHNTM.CN All Rights Reserved.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