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注册商标专用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萍乡市工商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商标维权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三关”维权制。首先把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审关。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登记造册,由企业核准登记部门备案存查,实行登记企业名称核审把关,杜绝将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其次把好商标注册申报审查关。对注册商标提交的商标图样或文字与驰名商标或国外高知名度企业有相同、相近似的,主动说服教育,劝其重新设计商标样稿,引导他们创造出有自己特色的品牌。再次把好企业招牌广告审查关。对突出使用企业名称,搭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便车”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及时予以纠正或取缔。 二是建立政企联手打假维权制。与37家著名商标企业建立了打假维权协作网,对企业负责打假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建立专门的打假机构,发挥企业熟悉市场和产品、鉴别商品真伪快捷的优势,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案源,增强案件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建立部门打假协作制。加强与公安、质检、外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方面的情况和做法,倾听外商投资企业对商标管理及维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跨部门的商标执法协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网,完善跨地区的商标保护网络,加强商标的跨区保护,切实解决异地打假地方保护。 四是建立定期专项打假制。在建立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档案、专营(卖)店档案、商标印制企业档案的基础上,定期开展专营(卖)店专项清整、商标印制企业拉网式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商标,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案件。 五是建立上下联动打假制。进一步完善“12315”、“一个中心、三级执法”,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分局上下联动,加强商标日常监管,主动协助企业打假维权。 自“六项制度”建立以来,萍乡市工商局共立案查处商标案件32件,违法金额32万元,罚款8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2件,伪造、擅自制造及经销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案5件,其他案件3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10500张,有效的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来源:www.jxcn.cn 华夏商标转让网信息整理编辑:陆虎
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