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多创新,记者今天从市政府获悉,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实施与申报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办法》规定,自2006年起,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而新认定(含法院判定)的驰名商标(商标异议 驰名商标认定 中国商标网 )一次性也将给予10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用途,重点用于支持面向济南市的基础应用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重大专项给予1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给予30万元以上、引导项目给予10万元以上的资金扶持。 为扶持和鼓励企业走“品牌强企”之路,《办法》明确提出,自2006年起,新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名牌产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名牌新升级为中国名牌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同样自2006年起,新认定(含法院判定)的驰名商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山东著名商标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山东著名商标新升级为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奖励。 专利奖用于奖励在专利创造和运用工作中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专利一等奖每年1项,每项奖励8万元;专利二等奖每年3至5项,每项奖励5万元;专利三等奖每年不超过20项,每项奖励2万元。(记者刘玉波、任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