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只有“五芳斋”这个“独生子”,然而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的这个队伍突然热闹起来:中国驰名商标一下增至5件,其中有3件是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并且目前还有6家企业正在通过该方式争取获得这一称号。
打官司也能认定驰名商标?
据了解,2003年6月1日实施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确立了“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基本原则,即商标权利人如发现其商标被复制、模仿均可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认定是否符合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标准。
“这个规定出台了将近4年,但我市在去年下半年才实现司法认定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市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商标法》对普通商标只提供同类保护,而驰名商标则不同,它能够享受到跨类保护,即不同类商标也得到了保护。而通过司法个案认定,既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还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嘉兴企业热衷于此也就不奇怪了。”
司法认定不能“一劳永逸”
“五芳斋”、“兔皇”花了数年时间才摘取中国驰名商标桂冠,而司法认定却只需几个月时间就能“垂手可得”,其“含金量”是否打了折扣呢?
曾代理我市某品牌通过司法认定途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有权通过个案认定某商标为驰名商标,与其他途径认定的驰名商标在法律上享受的是同一层次的保护。
市工商局商广处处长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的海利士、晋亿、美大、京马等商标正积极通过司法程序争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不过他也指出,企业的商业信誉是建立在所有员工的辛勤耕耘和消费者的认同上,用这样的方式虽然可以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因为消费者对一个产品的认可和接受不是通过法庭就可以判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