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下午3时起,就有读者拨打本报热线3110000,向兰州市工商局商广处的人员咨询办理和保护商标的有关事宜。工商局商广处副处长达翠玲和商广处工作人员耐心地给市民进行了答复。由于拨打电话咨询的市民较多,接听电话的时间被迫延长到1小时左右。
达翠玲:商标申请,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若以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2.商标图样5张。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标代理委托书。4.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市民马女士:我委托兰州某商标事务所申请商标,但两年了还没办成?
商广处工作人员:就算你申请的商标符合相关规定,但国家商标局已经同意受理后,还要对您的申请理由、商标种类等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别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反驳,那么您就可以取得该商标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