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非法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名牌商标标识,还没做成生意的胡某即被工商局查获。日前,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胡某,被瑞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胡某在瑞安潮基乡非法创办了印刷加工点,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委托授权书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印制标注“剑南春”、“泸州老窖”、“板城烧锅”等商标的酒类包装盒。这些“名牌”外包装盒有些是别人订做,也有些是胡某生产出来打算自己销售的。2005年12月16日,胡某还没有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就被工商部门现场查获。
据了解,工商部门共查获“剑南春”商标外包装盒15000只、“泸州老窖”商标外包装盒15000只、“板城烧锅”商标外包装盒18000只,及配套标注“NJC”防伪标识25000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