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学学生服商标启用工作会议于7月10日在s深圳市教育局召开。自2007年9月1日起,深圳市中小学学生服商标将正式启用,届时,深圳市中小学生将穿上印有注册商标的学生服。
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海海在会上讲话指出,学生服注册商标的正式启用,为深圳市中小学校学生服这一文化品牌注入了新的内涵,对于我们通过法律手段,打击假冒伪劣学生服的生产销售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必将推动学生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他要求教育产业部门和学生服定点供应企业继续在提高学生服工艺质量、完善服务上下足功夫,争取得到广大家长、学生的充分支持,把深圳市统一学生服工作不断顺利推进。
据市产业办负责人介绍,我市中小学学生服商标于2006年11月2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获准注册,注册有效期限自200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0日止。商标以3棵幼苗和一片沃土为主题,绿色,造型富有动感和生命力,象征着青春和力量,寓意着培育下一代健康成长。深圳市于2007年9月在全市正式启用学生服注册商标,凡在9月1日以后新购买的学生服(含定点企业于9月1日前为新生提前配送的学生服)均使用此商标。学生服商标将缝制在现有19个款式学生服的主唛上,印制在现有的7个款式运动服上装的左胸口袋处,在商标注册有效期限内推出的新款学生服,鞋、帽、袜、领带、皮带等也都将使用此商标。
为确保学生服商标启用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圳市教育局在此前已进行了近半年的准备工作。先后多次召开由工商、质检、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对启用商标所涉及的法律、质监及授权企业生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商定了学生服商标印制位置和其它技术处理要求;委托市质检院制定了深圳市学生服商标印制技术标准;委托企业设计、制作出了学生服商标样板,经质监局检测各项指标合作后再行印制;先后起草了《关于启用深圳市学生服商标的工作方案》、《关于启用深圳市中小学学生服注册商标的通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于启用深圳市中小学学生服商标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提交由生产厂家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及各产业办主任参加的工作会议上反复进行讨论修改后报局领导审定。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确保了学生服商标按计划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