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依法撤销的,企业五年内不得申报
产品或服务质量多次出现问题,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省著名商标,省工商局将依法撤销其省著名商标资格。凡被省工商局依法撤销的省著名商标,该企业五年内不得申报省著名商标。
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商标局了解到,《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正式出台,并从即日起执行,以维护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声誉,规范省著名商标的使用,扶持我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据介绍,凡经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的企业都将进行回访,各市工商局认定的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也将参照本制度进行回访。省著名商标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工商局组织,所在地市、县(市、区)工商局每年要对省著名商标企业进行一次回访。省工商局将不定期对省著名商标企业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对省著名商标企业直接进行回访。
在回访中,发现省著名商标企业因违反商标法律法规需立案查处的,各有关工商局应报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局审查后再处罚。对应由公安、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处理的违法违规情况,负责回访的市、县(市、区)工商局应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