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波司登集团·美爱斯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的“美爱斯”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这是继2007年该公司生产的“波司登”服装专用洗涤剂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美爱斯化妆品在商标和品牌建设上又一次新的突破,标志着“美爱斯”商标,在消费者认知度、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已步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是美爱斯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实施名牌战略取得的重大成果。
“中国驰名商标”见证品牌实力
——美爱斯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品牌声誉,维护消费者权益
“美爱斯”商标注册于1994年1月份,已连续使用了10多年。美爱斯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铸造名牌”的自主创新发展战略,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不断取得新的突破。10多年的精心打造和市场考验,使得旗下“美爱斯”品牌化妆品已覆盖全国的商场和专卖店,得到了市场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在消费者心目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随着香港著名影星袁咏仪担任“美爱斯品牌化妆品”的形象代言人,“美爱斯”商标的知名度更是迅速得到了提升。2006年12月,“美爱斯”商标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美爱斯”品牌旗下拳头产品“美爱斯牌美白保湿乳”荣获“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
在2005年波司登集团对美爱斯公司投资后,特别是在2006年“美爱斯”商标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后,随着“美爱斯”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不断提升,美爱斯公司屡次遭受盗用“美爱斯”商标网络域名和假冒产品的侵害。为了打击不法分子对“美爱斯”商标的侵权行为,维护“美爱斯”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美爱斯公司运用了法律武器,于2007年10月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美爱斯公司的申诉,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法院多次派办案专员到美爱斯公司调查取证,美爱斯公司也积极配合,提供了大量的极具说服力的资料。2008年4月23日,人民法院最终做出了公证的判决,认定“美爱斯”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给予了侵权假冒“美爱斯”商标的不法分子严厉的打击,并依法作出了处罚。
此次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美爱斯”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在美爱斯健康高速发展,品牌获得极高美誉度,产品销售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水到渠成的结果,是对“美爱斯”商标的法律保护,也是对美爱斯品牌化妆品10多年来发展的见证,更是对其发展实力的高度肯定。既有效维护、提升了美爱斯的品牌形象,充分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又再一次提高了“美爱斯”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美爱斯”商标的品牌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