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药品都叫“前列康”,而且都是治疗前列腺炎的,一个价高,一个价低,到底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前列康”?南京市民蒋先生面对手中的两盒“前列康”满是疑惑。
蒋先生今年初被查出患了前列腺炎,医治数月后效果不佳。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到一种名为“胡氏前列康”的药品宣称在1~3个疗程内可以治愈多年难愈的慢性前列腺炎。于是他花了一千多元从生产厂家——贵州贵定胡三帖药械有限公司邮购了两盒“胡氏前列康”。然而没过多久他在市内好几家药店发现了另一种“前列康”,也是治疗慢性前列腺炎的,不过生产厂家是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盒售价不到十元,与“胡氏前列康”相差很大。
两个“前列康”的出现让蒋先生大为疑惑。带着两种药品他找到了同舟宁零七市场调查事务所(南京)主任周兵。在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下周兵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最终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贵州贵定胡三帖药械有限公司(生产商)和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商)告上法庭。
据周兵介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半个月前该院还开庭驳回了贵州贵定胡三帖药械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近日将继续开庭审理。“康恩贝”1988年注册了“前列康”商标,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打造这个品牌,但几年来全国各地出现不少打着“前列康”商标的药品,导致企业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商标,“康恩贝”专门成立了打假工作小组,近年来协助各部门查处假冒“康恩贝”生产窝点,假冒“康恩贝”商标的“前列康”、“咳停片”以及外包装侵权案件14起。
此次“康恩贝”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封存并销毁现存药品及包装物上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志及全部产品说明书,并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49万元。
昨日,记者联系了本案的第一被告——贵州贵定胡三帖药械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案件即将开庭审理,不久将会有结果出来,作为被告的他们准备了充足的证据,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胡氏前列康前面还有“胡氏”两字,而且在2004年就经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完全区别于“康恩贝”的“前列康”。
